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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1日,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发布通知:2021年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已拨付你市(州)或相关扩权强县试点县财政部门,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、及时足额拨付专项资金。
签订项目合同
7月2日—7月15日登录(http://www.scipozj.cn )完成网上合同的填写及审批工作。7月20日前已完成网上审核的项目合同打印3份(单位负责人签章必须手签,单位公章盖章为鲜章,须盖骑缝章)报各市(州)知识产权局。
网上合同填写审批工作今日已启动各项目单位抓紧啦!
建立专项台账
项目单位需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建立专账,按照合同约定的专项资金支出计划,严格使用范围和开支标准,严禁挤占、挪用专项资金,切实发挥好专项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。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如下:
1.转化类项目
主要用于项目的知识产权实施及其产业化,新技术新产品专利研发、开展专利布局、专利信息利用、专利数据库建设、专利预警分析、专利产品检测及检测必需原材料、购买专用仪器设备等知识产权相关事务费用。
2.运用促进类项目
主要用于构建知识产权制度,购买建设知识产权服务、信息、运营、维权援助等服务平台相关专用设施设备、线上线下服务系统开发,开展平台使用培训、专利信息利用、维权保护等服务;开展知识产权软课题研究必要的会议费、差旅费、资料及印刷费、数据采集费、专家咨询费、劳务费等费用。
划重点:严禁用于本单位人员工资、绩效、公用经费、基本建设等与所申报项目知识产权工作无关的方面。合同书中“项目内容”、“实施方案”“进度安排”、“项目目标”,“经济和社会效益”、“考核验收指标”,以及“资金用途说明”、“主要费用支出明细”等是项目实施、验收、专项资金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,填报时应符合实际情况,切勿夸大或与项目不匹配。
关于知识产权专项资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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